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三十五條第九項補充規定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9月21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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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經本中心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停止終端機之委託或自行賣賣之買進或賣出輸入作業後,應即於其官方網站及交易平台揭露相關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三十五條第九項補充規定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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