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契約書範本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7條 (權利義務之移轉)
  1. 甲乙雙方基於本契約所生債權債務,除乙方因合併、分割或營業讓與外,不得移轉由第三人承受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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