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契約書範本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條 (法源)
  1. 甲乙雙方間基於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所生權利義務,悉依證券交易法令、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操作辦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授權子法、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中保管結算所)相關章則、辦法、公告、函示及本契約之規定辦理;上開規定嗣經修訂變更者,亦同。
  2. 甲方同意乙方、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證券主管機關所指定之機構依相關法令規定蒐集、處理或國際傳輸及利用甲方個人資料,並由乙方將甲方個人資料傳送至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主管機關所指定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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