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8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票券金融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申報與抄送之財務報告及相關附件,應以電子檔傳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並函報本會,免附相關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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