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顧問委任契約範本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8月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9條 (契約之解除)
  1. 甲方於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得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
  2. 甲方於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契約者,免付顧問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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