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顧問委任契約範本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8月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6條 (存續期間及自動續約)
  1. 本契約之存續期間,自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
  2. 本契約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續約到期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不再續約外,期滿將自動續約一期,其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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