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15.2 (本公司結算系統資料遺失之處理措施)
  1. 本公司排除結算系統故障或中斷原因後,結算系統電腦記憶體資料全部存在者,當日提交集中結算之交易契約仍屬有效;電腦記憶體資料一部或全部滅失者,未完成提交集中結算檢核之交易契約全屬無效,並通知該契約所屬結算會員重新提交集中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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