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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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拍賣組合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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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諮詢店頭違約處理小組,對違約結算會員部位及避險交易部位,依同商品、同幣別及風險屬性分別建立拍賣組合。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