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6.2.3 (機動保證金繳存通知)
  1. 本公司得依市場狀況,機動評價計算結算會員自有結算帳戶及各客戶結算帳戶之原始保證金、變動保證金及洗價損益。
  2. 依前項計算後,結算帳戶之結算保證金餘額低於應繳結算保證金者,本公司按不足之金額,對結算會員發出保證金繳存通知。結算會員應於保證金繳存通知發出後兩小時內,符合本公司應繳保證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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