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6.1.7 (擔保型結算契約變更為損益型時之返還變動保證金與洗價損益收付計算方式)
  1. 結算會員變更結算帳戶之每日結算類型,由擔保型變更為損益型者,應依下列規定返還變動保證金及收付洗價損益:
    1. 1.結算契約累積至變更當日已收付變動保證金為正值者,結算會員應返還該契約累積已收付變動保證金,本公司應支付相同金額之洗價損益。
    2. 2.結算契約累積至變更當日已收付變動保證金為負值者,本公司應返還該契約累積已收付變動保證金,結算會員應支付相同金額之洗價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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