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2.4.3 (註銷結算會員公告說明)
-
結算會員申請註銷結算會員資格者,應於收到本公司註銷結算會員資格通知函後五日內,公告說明終止辦理集中結算業務日期,並檢附公告內容函報本公司;非自行申請終止集中結算業務者,亦同。
-
本公司於結算會員申請註銷結算會員資格時,應向市場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