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施行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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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 (結算會員未能符合財務資格條件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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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有第2.1.10條之情事,本公司得加收結算保證金,或暫停其一部或全部集中結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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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會員經改善後符合本公司結算會員資格條件,本公司得視情形取消加收結算保證金及取消暫停集中結算業務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