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閱上櫃公司財務報告作業程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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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之審閱範圍為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報告及財務報表;第二上櫃公司財務報告之審閱範圍並應包括我國會計師複核報告及複核會計師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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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預測之審閱範圍為會計師確信報告、預計財務報表、財務預測聲明、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