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於每年稅後盈餘項下,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分別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連同以前年度保留盈餘,由董事會擬定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2.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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