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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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每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二以內為員工酬勞,其實際分派比率及辦法,授權董事會決定之。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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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之每會計年度如有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前之利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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