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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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於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擬具年度業務計畫,於年度開始二個月前擬具預算,申報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編製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截至該季之執行情形,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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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主管機關核定之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執行之,並就部門及人員擬具績效評估及考核辦法,申報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