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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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集中交易市場業務之交易業務委員會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二為在本公司交易之期貨商;結算業務委員會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二為本公司之結算會員;紀律委員會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為在本公司交易之期貨商及結算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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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之結算業務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二為本公司之結算會員;紀律委員會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為本公司之結算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