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即申報主管機關核備:
    1. 一、停業、復業或歇業。
    2. 二、期貨商或結算會員與本公司間,關於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或結算交割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
    3. 三、依期貨交易法第三十九條應行申報事項。
    4. 四、與外國交易所、結算機構、自律組織或其他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
    5. 五、其他依期貨交易法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行申報核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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