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6月17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股票之轉讓,由持有人以背書為之,並將受讓人之名稱記載於股票;發行採免印製股票者,其轉讓應向本公司辦理。
  2. 本公司股票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名稱及住所記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本公司。
  3. 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內,或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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