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6月2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接獲發行人依前條提供之股務資料與股東或基金受益人明細後,依下列方式辦理電子通知:
    1. 一、股東或基金受益人以國內保管機構為代理人,或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其他本公司指定機構者,以電子郵件通知該等機構或事業至本平台,以批次方式下載股務明細。
    2.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股東或基金受益人,以電子郵件發送至其留存本平台之電子郵件信箱,如股東或基金受益人已開通集保e手掌握App者,亦另以推播方式發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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