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作業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2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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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採網際網路連線,提供投資人、發行人或其代辦股務事務機構(以下稱「代辦機構」)等使用者,以第四條所定之身分識別方式登入本平台使用股務事務電子通知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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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投資人以國內保管機構為代理人者,應以該保管機構為本平台之使用者,且保管機構應取得該投資人同意收受股務事務電子通知之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