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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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每會計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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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員工酬勞之分派比率,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