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2. 本公司股東會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採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該年度股東會召集通知。
  3.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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