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得在本公司市場內為買賣之證券經紀商與證券自營商名額暫定為五百名,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調整名額,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
-
前項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之資格條件,依證券交易法及證券商設置標準規定。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1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