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期貨相關業務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6月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期交所辦理抵繳證券退還或處分轉撥,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期交所操作「期貨相關作業轉帳」交易(交易代號595;撥轉原因選3:退還或5:處分),將轉撥資料通知本公司。
    2. 二、本公司接獲前述轉撥通知,將抵繳證券自其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專戶撥入期貨交易人或期貨商或期交所之保管劃撥帳戶。
    3. 三、期交所或參加人得於當日操作「期貨相關作業轉帳明細查詢」交易(交易代號596;匯入/匯出別選項選0:匯入或1:匯出;撥轉類別選項選0:全部),列印「期貨相關作業轉帳明細查詢單」核對轉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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