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作業程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6月3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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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發行人申報之案件,於申報生效後,經本公司發現有募發準則所定得撤銷或廢止申報生效之情形,本公司得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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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發行人申報之案件,於申報生效後,經本公司發現有外募發準則所定得撤銷或廢止申報生效之情形,本公司得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