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4月21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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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於保管機構完成第六條第三款對帳確認作業後,得操作「證券商買賣交割款項淨額收付資料查詢」交易(交易代號317),查詢保管機構應收應付款項淨額相關資料。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與保管機構間辦理買賣交割資料傳送作業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4月21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