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之申請書件及審查條件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4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主管機關於許可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時,除審核前項書件之內容外,並應審酌下列條件:
    1. (一)財務業務之健全性及經營管理之能力。
    2. (二)資本適足性。
    3. (三)對金融市場競爭程度及增進公共利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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