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3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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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參加本系統因買賣報價錯誤且依第二十五條規定成交者,得經他方同意後,於當日下午四時前,向本中心申報更正錯誤或取消交易(以下簡稱改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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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改帳作業應由雙方出具書面證明文件為之。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31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