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3月2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股東因私人間直接讓受實體股票自行辦理過戶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一、讓受雙方填具過戶申請書及於股票背面簽名或蓋章。
    2. 二、檢附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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