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發行股票禮品卡自律規範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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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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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發行股票禮品卡前,應建置妥適電子化資訊系統加以管理,並強化資安管理機制避免個人資料或交易資訊外洩情事,如有資訊系統委外他人辦理情事,應依證券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辦理。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發行股票禮品卡自律規範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2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