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跨境保管外國有價證券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3月10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跨境保管參加機構辦理基本資料異動,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1. 一、辦理機構名稱、外國保管機構帳戶戶名、公司統一編號或營業所在地之異動,應填具申請書、簽蓋與公司變更登記表相同之印鑑,並檢附公司變更登記表首頁影本向本公司申請。
    2. 二、辦理聯絡人、電話、開立Clearstream帳戶者留存之聯絡人資料之異動,應填具申請書,並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申請;或操作跨境保管系統辦理變更。
  2. 跨境保管參加機構辦理跨境保管系統使用資訊異動,應依下列程序擇一辦理:
    1. 一、填具申請書並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申請(申請憑證異動者另需檢附憑證識別碼證明文件)。
    2. 二、操作跨境保管系統,並列印申請書及簽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申請。
  3. 除第一項第二款後段於系統辦理異動係由跨境保管參加機構主管覆核後生效外,其餘異動於本公司審核相關書件無誤,並通知跨境保管參加機構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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