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3月10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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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因天災地變或不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而致損害時,應依法辦理掛失補發,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掛失補發期間,本公司得暫緩受理參加人領回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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