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10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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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公告之認購(售)權證存續期間屆滿後第一營業日,結清持有人保管劃撥帳戶該認購(售)權證餘額,通知參加人為客戶帳簿之登載,並編製異動餘額表交付發行人;認購(售)權證如為實體發行者,將該認購(售)權證交付發行人。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10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