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10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交換公司債之發行人,於撥付交換標的股票時,應使用電腦連線作業輸入有關轉撥資料或提供轉撥資料媒體通知本公司。
-
本公司接獲前項轉撥通知,即為雙方參加人帳戶之登載。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3月10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