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契約書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2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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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間三年,分繕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以副本送介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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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應於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
|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契約書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2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