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契約書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2月2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遇有停止過戶原因時,乙方應依規定之時間停止受理融券賣出;甲方已融券者,亦應依規定之期限前還券了結。如未依限還券,乙方應處分甲方提供之各項擔保。但停止過戶原因為召開臨時股東會或不影響行使股東權或受益權者,不在此限。
  2. 甲方融資買進之證券、抵繳融券保證金或應補差額提供抵繳之有價證券,由乙方於有價證券停止過戶前,依規定代為辦理過戶。但因召開臨時股東會停止過戶者,甲方信用帳戶融資買進之該有價證券過戶股數或單位數,由乙方依「臨時股東會計算融資人過戶股數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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