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2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辦理標借、議借期間,得洽商各該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參加標借、議借以資配合。
-
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所列舉之證券不得參加標借或議借。
|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2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