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2月2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委託人申請融券,如因市價上漲,致其融券餘額超過規定限額時,本公司得在當日最高漲幅範圍內增加。但融券賣出國外成分證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受益憑證、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採無升降幅度限制者,本公司得在當日最高成交價範圍內予以融券。
  2. 融券之證券,每一交易單位之市場價格,超過規定融券限額時,委託人信用帳戶內如無融券餘額,得融券一交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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