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3月2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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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與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進行議價買賣時,應先檢核其持有單一虛擬通貨之庫存餘額成本加計當筆交易擬議定之成交金額合計數未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3月2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