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月15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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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第一上櫃公司申請在我國境內辦理募集與發行股票,經書面審查申請書件齊全,並符合外國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六款規定者,本中心始出具同意其櫃檯買賣函,以供其向主管機關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之用。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月1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