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月15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本系統以保留五年份資料為原則,但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計畫則以計畫完成後保留三年份資料。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月15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