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1月9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50000306號公告修正第1點、第8點,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84787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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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改列上市案件,除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十條第二項但書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外,其改列上市前之業績發表會準用本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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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已在櫃檯買賣之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不適用本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