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2月26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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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保守秘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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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不得無故洩漏公司基金或全權委託帳戶之機密,亦應避免關係企業間、不同部門與不同職務人員間傳遞機密。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2月26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