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13227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增訂第387條之1條文,自115年6月26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退股股東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對於登記前公司之債務,於登記後二年內,仍負連帶無限責任。
  2. 股東轉讓其出資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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