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13227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增訂第387條之1條文,自115年6月26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除前條規定外,股東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退股:
    1. 一、章程所定退股事由。
    2. 二、死亡。
    3. 三、破產。
    4.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5. 五、除名。
    6. 六、股東之出資,經法院強制執行者。
  2. 依前項第六款規定退股時,執行法院應於二個月前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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