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2月24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0024408號公告修正第5點,自115年1月2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62599號函同意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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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於購買認購(售)權證前,應先行瞭解與發行人履約能力有關之財務、信用狀況、臺灣證券交易所不負責擔保發行人之履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