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2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40024408號公告修正第3條、第8條、第10條條文,自115年1月2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362599號函同意備查)

所有條文

  1. 公開銷售說明書依本準則規定應行記載之事項,應全部刊入,並編製目錄、頁次及摘要。如無應列內容或經本公司核准得予省略者,則在該項之後加註「無」或「略」。
  2. 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重複者,得僅於一處記載,他處則註明參閱之頁次。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