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2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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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所稱客戶須知應至少記載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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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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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資風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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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價評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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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糾紛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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