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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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應由證券商訂定對客戶融通餘額過度集中於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有價證券等情事之內部控制制度,並訂定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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